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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6年4月15日,我们将迎来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
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时代,唯有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才能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当代国家安全涵盖领域广泛,随着形势发展不断扩展,主要包括以下重点方面 :
1.传统安全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是国家安全的基石 。
2.非传统安全领域:涉及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 。
3.新兴安全领域:随着社会发展,已扩展至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等 20 个基本内容 。
三、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五、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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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行动时,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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